咄咄怪事,我们小区购买地下产权车位的业主,再租一个地面公共车位要翻倍收取停车费!购买地下车位属于私产,权利和收益怎么能和公共部位捆绑统筹?地面公共部位停车应该所有业主都是平等权利吧?地面停车第一辆大家应该都是一样收费,不应该对有地库产权车位的业主歧视性收费吧?这样谁还去买地库车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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